来源:沈阳维检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17 14:55:55 [举报]
一般规定
维修前应对灭火器逐具进行检查,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
灭火器维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a) 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
b) 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
c) 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d) 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 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洁净气体灭火器应将筒体干燥后使用;
f) 检查灭火器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g) 按灭火器相应标准和铭牌的规定进行灭火剂及驱动气体再充装,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h) 对维修后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出厂检验,检验合格贴上维修合格证方能出厂;
i) 整理维修记录。
对贮气瓶式灭火器进行维修时,贮气瓶不管使用与否,都应释放完驱动气体,对贮气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清洗、干燥、更换密封件、按规定充装驱动气体,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灭火器维修过程应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人员安全,特别是拆卸、水压试验、灌装驱动气体、报废等步骤。
拆卸
1 拆卸灭火器应采用安全的拆卸方法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灭火器器头或阀门。
2 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灭火器筒体内剩余的灭火剂分别倒入相应的废品贮罐内另行处理。清理灭火器内残剩灭火剂时,要防止不同灭火剂混杂污染。
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1 维修单位应对维修和再充装的灭火器逐具进行编号,并按编号记录维修和再充装信息,确保维修和再充装灭火器的可追溯性。
2 维修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使用单位、制造商名称、出厂时间、型号规格、维修编号、检验项目及检验数据、配件更换情况、维修后总质量、钢瓶序列号、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等。
3 每具维修出厂检验合格的灭火器都应贴有维修合格证,其内容、格式和尺寸应符合要求
灭火器年检
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大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
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简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
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
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送到已去的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目前,针对灭火器报废回收问题,只有公安部出台的一套《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规程》技术指导规范,要求对出现异状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但是谁来回收报废没有明确,也没有实施的主体。如此一来,灭火器回收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随着社会的发展,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报废灭火器,那么,到底这些灭火器该如何“退役”,隐患又该如何解决?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督管理单位,制定一个正规完善的回收渠道。让灭火器回收有“门”,不要让原本保护百姓生命财产的消防灭火器成为不安全、甚是是破坏环境的隐患。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标签:灭火器年检维修加压,锦州灭火器年检维修,辽宁灭火器年检维修,灭火器年检维修厂家